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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药产品联审通办常态化挂网产品(5月)进行价格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9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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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产品挂网联审通办工作的相关要求,

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产品联审通办常态化挂网采购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申诉问题处理等,现将本次挂网产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有关说明如下:

一、需确认价格的药品

根据相关挂网规则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中心梳理出以下四类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并计算出符合要求的价格,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确认。

1.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不同规格、包装间的价格不符合差比价关系的,就低调整。

2.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报价高于已挂网过评药品监测价中位数的,调整至监测价中位数。

3.通用名已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的药品,申报价格不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的,需降价至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方可挂网,否则不予挂网。

4.涉及撤网三年内药品其他包装规格的,其申报价格与撤网时价格应符合差比价关系。

二、价格确认方式

对于上述四类药品,相关企业可在202552124:00前进行价格确认,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子系统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药品招标”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后价格挂网,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动放弃处理,不予挂网。

附件:医药产品联审通办常态化产品(5月)资质审核结果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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